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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拟于主城区不再批建临时建筑货运市场批发市场

信息来源:cangchu.biz   时间: 2011-12-26  浏览次数:570

    广州拟出台政策规范临时建筑,像海珠广场围蔽一再延期这样的现象或可避免。日前,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主城区临时建筑、货运市场和批发市场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拟于主城区范围内不再批准建设临时建筑、货运市场、批发市场,并就此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明年1月3日前向市法制办反馈。
    目前,主城区的临时建筑、货运市场以及批发市场,给市区交通、商贸环境等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是市民集中反映问题的领域。据悉,该通告出台目的也在于改善广州市交通、市容和商贸环境,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商品交易和物流业发展水平。该通告有效期5年,相关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的,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临时建筑使用期满不准续期、占用公共绿地
    今年9月以来引起广泛关注的海珠广场围蔽问题,就涉及临时占用公共绿地、建设办公区和生活区的问题,并且几度拖延期限,影响了市民的正常交通出行,引起了市民的不满。
    刚刚制定的通告首先对临时建筑做出了规定。根据规定,主城区范围内不再批准建设临时建筑,但因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建设期间必须搭建、配置的辅助性、临时性设施需要,城乡防灾减灾应急需要,或者政府有其他规定允许建设临时建设工程的临时建筑除外。
    不过,即使获得了批准,临时建筑也要面临两个方面的约束。
    其一,主城区范围内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的,一律不再批准续期。根据通告的要求,业主应在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临时建筑所在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其二,对于获准建设临时建筑的,其临时建筑用地应当具有合法用地手续,并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城市道路两侧、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建设。
    根据这两个方面的约束,以后在主城区占用公共绿地建设临时建筑,或一再延期的现象,将不复出现。
    不再批准新建、扩建货运市场与批发市场
    本次通告拟规范的还包括中心城区的货运市场与批发市场。
    广州的批发市场、货运市场数量多,并且大部分集聚于中心城区,如一德路、岗顶、廉泉路等,都是交通拥堵出了名的区域,往往存在规划滞后、物流脱节、管理松散、设施不全、交易方式陈旧等问题,个别市场的货物存储堆放、配运、装卸等货运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对此,广州市政府也曾就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出了“内层圈搬走一批,中层圈改造一批,外层圈新建一批”的升级策略,并推动“现金、现货、现场”的传统交易向展贸型现代交易市场转型。
    而正在征求意见的通告也规定,主城区范围内不再批准新建、扩建货运市场(包括物流中心和物流园区)和批发市场。其中,货运市场还不得改建,但依法设立服务于城市物流,且设置专门的货运物流装卸区域的配送点除外。对于主城区范围内已经设立的货运市场,则应当按照广州市物流业发展规划逐步外迁。
    对于原来依法设立的批发市场,通告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符合消防、环保和城市交通管理规定(交通影响评价)要求,并在场内配套设置相应比例的货运物流装卸区域,不得在市场场内通道以及市场周边道路堆放、装卸货物。
    同时,通告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则。批发市场内未设置货运物流装卸区域的或占用场内道路堆放装卸货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整改并依法处罚;占用批发市场周边人行道堆放货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占用批发市场周边车行道堆放货物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另外,货运市场、批发市场周边道路将实施交通管制、疏导等措施,对占用道路装卸货物等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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